省聯會組織:差傳事工部組織條例
 

 
  • 第一條 宗旨:
    本部為聯會執行委員會之功能事工部,為廣傳福音直到地極而設立。
  • 第二條 職掌:
    1. 擬定年度差傳計劃服預算。
    2. 推動各教會年度差傳認獻。
    3. 推行海外差傳事工。
    4. 辦理國內外互助傳道或考察事工。
  • 第三條 組織:
    本部設諮商委員二名(聯會主席,西差會主席)委員四名,部長由聯會主席自執行委中派任,其餘委員由部長自年會代表中延聘擔任。任期一年。
  • 第四條 會期:
    本部會議每年兩次,必要時部長得召開臨時會議。
  • 第五條 經費:
    1. 本部經費分一般事工費及差傳基金管理辦法,細則另定之。
    2. 金會計帳目得由聯會財務資源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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