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基督教論壇報導,深坑神學院校地可立即過戶到聯會名下,是否有人在進行?請聯會說明一下:
【記者李容珍台北報導】因接受會友捐贈或購買農業用地,但礙於法令無法過戶在教會名下的情形,有了轉機。根據新修正的農業發展條例,推定於二月八日前登記有案之寺廟、教堂或宗教基金會,得於明年一月十二日前辦妥更名為寺廟、教堂或宗教基金會所有,內政部呼籲,教會團體應把握最後四個月期限,辦妥相關手續。
內政部宗教科長黃慶生說,目前持用農業用地迄今無法辦理更名之宗教團體,以佛教或道教最多,教會團體則以新約教會或長老教會等所屬教會,也會有此情況,期望各宗教團體能把握期限辦理。
新法打開方便之門
根據「農業發展條例」於今年二月七日重新修正,其中第十七條規定「本條例修正施行前,登記有案之寺廟、教堂、依法成立財團法人之教堂(會)、宗教基金會或農民團體,其以自由資金取得或無償取得而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之農業用地,得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三日修正施行後一年內,更名為該寺廟、教堂或依法成立財團法人之教堂(會)、租教基金會或農民團體所有。」
儘速辦理過戶
距離明年一月十二日前辦理更名時限僅剩最後四個月,因此,已向政府立案,且持有農業用地迄今無法辦理更名之教會,內政部特別呼籲把握最後時限,備妥相關資料,包括申請書﹔買賣契約影本或信徒大會(董事會)紀錄影本或帳簿影本、地主切結書正本、土地登記簿謄本正本、地主印鑑證明等各兩份,向當地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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