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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給台灣宣道會的留言-2    編號/1043    留言時間/Sat Nov 1 11:36:49 2003
作者林信仁    作者網址http://
我為何要預備大安堂脫離台灣宣道會的法人組織呢?很簡單的理由,不忍心我所服事的弟兄姊妹,辛辛苦苦工作賺的錢,奉獻到教會以後,因為聯會的問題被連累,無法獲得合法的抵扣稅額資格。

在二○○○年的下半年,我去台大的管理學院參加一個推廣教育課程,這個課程的名稱叫做「非營利組織的經營管理」,從名稱就可以看得出來,這個課程是為了非營利組織機構所設計的,所謂非營利組織就是不以賺錢為目的的一些服務機構。我為什麼會去報名上這個課程呢?因為我在聯會裡面負責財務部的工作,我自己過去的背景並沒有相關的經驗,在財務和管理的知識上也很欠缺,所以我知道有這個課程,就報名去參加了。那一個班差不多有一百個學員,除了社會服務機構以外,還有許多基金會的負責人參加,我在裡面算是身分很奇怪的一個,因為在學員? 禤々W我的身分是牧師,第一次上課以前,有人知道我是牧師時,就問我教會為什麼派我來,我說沒有人派我來上課,是我自己有興趣,他問我誰付我學費的,我說我是自費來參加的,那個人出現一付不可思議的表情,因為那個課程要一萬二千元的學費,所有參加的人不是機構負責人,就是被機構派出來上課的,沒有人是用自己的錢來上課的。

後來課程快結束時,那一個推廣教育部門決定,他們要把學費退給那些財務比較困難的機構,我以為我沒有資格退錢,沒想到我竟然是十個拿到退款的人之一。我參加那一個課程時,對一些跟財務管理有關的法律問題有一點了解,同時在參與宣道會聯會的財務工作時,看到那些我無法幭靰滌暋D及現象,我就決定辭去聯會的職份。我所學到的和所看到的,讓我心裡面沒有平安。某些執委和堂會的負責人繼續執迷不悟下去,我可以預見台灣宣道會將被政府處分。

在聯會財務部長的任內,有一天晚上十一點,接到松山堂曾立丞弟兄的電話,問我聯會的帳會不會有問題。他因為工作的關係,知道政府對宗教團體的財務要開始嚴格查核了。八十九年的上半年,國稅局來查聯會八十五年的帳,從個人所得稅的申報資料中,抽了兩張那一年聯會開出去的奉獻收據,要求聯會提出證明。九十年(去年)的上半年又來了,國稅局這次抽了十張奉獻收據,一樣的要求提出證明。那時我已經辭職了,但聯會找我協助處理,當這十張收據逐一去找出存根及所屬堂會的資料時,有兩張找不到證明,我找到這兩張收據名字的本人,問他們當年? 漫^獻情況,他們承認沒有實際的金錢奉獻,但幫台北堂及神學院做了工程沒有收費,當成奉獻來抵,因此開了相當金額的奉獻收據。我根據他們的說法去調查,台北堂的長執與神學院的同工,沒有人對所謂的工程有印象。到此地步,我不再參與處理了,後來怎麼解決的,我不知道。

今年是九十一年,國稅局應該會來查八十七年的帳了。八十七及八十八年,是我辦理補申報的,因為這兩年的執委會及聯會幹事都沒做申報,我看到內政部及國稅局的催報公文,就一起補辦了。在處理八十五年及八十六年國稅局的稽查時,我發現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以前的申報人只以聯會經常費的收支去申報,這是不對的,正確的申報是要把所有有申請開列奉獻收據的堂會財務作彙整,以全省所有堂會的收支總額申報才對。八十九年時,為了辦理八十七及八十八這兩個年度的申報,我通知全省的堂會把這兩年的財務報表整理出來,有不少堂會表示許h資料沒? 釩O存好,可能有困難,當時我請大家儘量找出這兩年的財務資料,只要有最基本的日記帳都可以,我根據這些資料去做申報,如果國稅局有意見,由我向他們說明,並請求諒解我們的疏失。後來有二十四個堂會把資料寄來,只剩一個堂會沒有資料,在百般催促下,他們終於寄那兩年的財務報表來了,是重新製作的,每一張報表的製表日期,竟然填上那兩年的每個月份的最後一天。我與那個堂會的傳道人溝通,結果那個教會的財務同工之一寫信來罵我。
: 那一年(89年)的年度代表大會,那個教會除了傳道人出席之外,還有另一位代表出席。在中午休息時,那一位代表向我走來,我以為他來找我理論他們財務報表的問題,結果他向我控訴他的傳道人,沒有把會友委託的奉獻轉入教會,奉獻者看不到教會週報上有記錄,找他質問,他很為難,不知如何是好。就此問題,我與那位傳道人私下溝通,他一概否認,有一次還掛我電話。後來向部份執委提出來,沒有人有反應。大家都要當好人,我這壞人也當不下去。

在台灣宣道會目前的這種狀況之下,我最擔心的是,我們教會被牽連的可能性,如果政府嚴格處理這些問題,台灣宣道會這個財團法人的免稅資格是有可能被取消的。這是我預備帶大安堂脫離聯會法人,另外申辦法人的原因。在教會中我已經開始分批的與教會弟兄姊妹作說明了,就在四月十日的一個團契聚會中,我說明時強調我們還是宣道會的一分子,如此做只是要保障本堂弟兄姊妹的權益,所以我們只是在「基督教宣道會大安福音堂」之前,加上「財團法人」這四個字,就如同浸信會每個獨立教會都是一個財團法人一樣。我們有一位從最高法院退休的法官說? G「可不可以把「宣道會」這三個字拿掉。」我說:「宣道會中還有許多很好的教會及傳道人,能一_同工的機會很多,還是保留下來比較好。」

請聯會不要攔阻大安堂的產權轉出宣道會名義,我會依法行事,把相關事證與從台灣宣道會脫離的原因呈送相關單位。或許有一天,你們在財務管理上搞得清清楚楚,在職權的行使上公正無私時,是大家重新合作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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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來自/218.161.1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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