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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為會友大會正名
編號
/1137
留言時間
/Sun Oct 3 16:19:18 200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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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伯
作者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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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
按照聯會法規規定,聯會召開之大會應稱之「聯會代表大會」,不是「會友大會」,以免與各堂會召開之會友大會混淆。相關之作業要求,至今尚未公告,請即辦理並通知各堂執事會推派代表,各項議案及報告事項亦請併開會通知單附送各出席代表事前審查,避免再造成為大會背書之不良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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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來自
/61.231.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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