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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為會友大會正名    編號/1137    留言時間/Sun Oct 3 16:19:18 2004
作者王大伯    作者網址http://

按照聯會法規規定,聯會召開之大會應稱之「聯會代表大會」,不是「會友大會」,以免與各堂會召開之會友大會混淆。相關之作業要求,至今尚未公告,請即辦理並通知各堂執事會推派代表,各項議案及報告事項亦請併開會通知單附送各出席代表事前審查,避免再造成為大會背書之不良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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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來自/61.231.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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