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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我對廣告的定義    編號/1221    留言時間/Fri Dec 9 16:15:16 2005
作者王大伯    作者網址http://
我的看法完全不同
傳道人應謝絕一切商業利益
以免誤導會眾
譬如
95年的貝里斯移民公司及**直銷事業
刊登廣告應註名是哪個教會的會友
經查証不符者予以刪除

這樣做有意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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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來自/163.29.25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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