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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回應:不必吵!
編號
/1460
留言時間
/Thu Sep 7 12:25:36 2006
作者
/
土大伯
作者網址
/
http://
※ 引述《王大伯》之銘言:
: 那請問,在還沒有結論之前是否應該照著舊制走呢?如果這個原則大家能認同的話,似乎也沒有什麼可吵的。
愛哭的就讓她哭好了
愛吵的就讓他去吵吧
新的制度也會變舊的制度
兇的作王
死的入土
大家相安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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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來自
/61.228.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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