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林信仁》之銘言:
: 以舊約的立場來說
: 一 十一奉獻是給利未人的
: 以色列一共有十二個支派
: 上帝要求每一個人應該繳納收入的十分之一作為利未人的收入
勞。
: 二 利未人也要繳納十分之一的奉獻
: 三 利未人的收入應該比一般人的平均收入多百分之二十
: 這是算數問題啦
12支派-利未支派=11支派
﹝11/10﹞*0.9=0.99=99%
所以利未人的收入只比其他支派多9%,但這是合理的,因為它們要輪大夜班。
另外答覆cookie的問題,如果傳道人不領固定薪資,只憑信心接受信徒佈施﹝如同和尚尼姑﹞,那就沒有扣稅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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