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
敝人目前為右昌堂負責財務的林弟兄,有建議與問題如下:
1.4/2由「文字部」公告的「第二次法規修訂公告」附件九,可否在第一頁增加「目錄」的功能,以便資料的查詢
2.針對第二次法規修訂公告中的「基督教宣道會台灣地區聯會堂會通用行政規則」的第廿七條(page 11),目前各堂會每月經常費提撥百分之十二給聯會,但我收到來自聯會提供的兩張郵局劃撥單,其中一張的內容為「聯會會費」(6%)、「建堂基金」(2%),另一張為「增額福利金」(4%)。不知最新的規定是否是這樣?
但按照先前看到的資料是這樣:
(82)年會友代表大會修正為12%並說明如下:
聯會會費維持原案6%、增額福利基金4%,增加建堂基金2%、合計各堂每月應繳主日奉獻及十一奉獻12%費用。
(84)年會友代表大會再修正說明如下:
將各堂奉獻2%之建堂基金,提撥一半為傳道發展基金,另一半為建堂基金。
(90)年會友代表大會再修正說明如下:
聯會會費5%、傳道發展基金1%、福利基金4%、建堂基金2%、合計各堂每月應繳主日奉獻及十一奉獻12%費用。
麻煩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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