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對於聯會法規修法的意見只打算寫到這裡為止,其實也沒有花太多時間去做這件事(大約喝一二次咖啡的時間而已),這些東西都是已經揮之不去的工作經驗,只不過需要把它打成文字表現出來吧了。
另外還有幾個原因:(1)其他按牧條例、組織條例、授職條例等跟中壢堂沒有直接的關係,因此,就不多生意見。(2)這只是我個人的意見,不代表教會,只是希望能拋磚引玉,讓這些規定真正能幫助教會成長發展。(3)比起其他宗派,本會的法規算是「陽春型」,就算是要全寫也寫不完,事實上,如果法規過於詳細也不好,會變成組織缺乏彈性及應變能力。(4)有些人會覺得我話太多。
結語:聯會的法規不是專為某人或某堂量身訂製,也不能光為防弊而壓縮會友的權益及主張,固然原有美好的傳統要堅持下去,但是不合時宜及不符社會公義的陳舊規定也要儘早破除,聯會既有意進行修法改革,希望幅度能更大一些,能勇敢的超越既有的束縛,比其他宗派能更有創見。如果修法的結果只是訂正印刷錯別字而已的話,那就失去了成立法規修改小組的原意,也枉費大家對於聯會修法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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