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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有關聯會聘任總幹事之我見    編號/1918    留言時間/Mon Mar 1 10:33:31 2010
作者/王大伯    作者網址/http://
有關聯會聘任總幹事之我見

聯會主席有感於以往由牧者兼任執委會主席推動聯會事務性工作效果不彰,日常牧會工作已覺沉重無法同時兼顧聯會事務,惟恐二方面都受到虧損,因此有意推動聯會日常事務由總幹事主政,並訂於3/26召開牧者聖工研討會議討論是否建立聯會總幹事制度。

過內各宗派目前設有聯會組織,並聘有總幹事執行日常事務的宗派可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為代表,除了設有總幹事之外,因組織系統龐大,還另設3位助理總幹事及10位部門幹事,處理各教會、機構、組織、委員會的聯繫與行政事務。
其他各宗派如浸信會聯會亦設有總幹事,但是僅為代表聯會進行宣教及訪問,並未進行教會間的協調及運作。其它如台灣信義會僅設監督(相當於聯會主席)及各事工委員會,監督可參與各委員會會議,但不做決策,各項事工決策由各委員會負責。
至於新興的靈糧堂、行道會等教會並未設置聯會組織,是採母會植堂輔導的拓殖方式,各堂事務完全自主,僅聯合性聚會或事工由堂會自行聯繫。

聯會本次聖工研討會意藉著香港宣道會的經驗來探討台灣宣道會聯會設置總幹事制度的可行性,我認為其實無須花費一整天的時間來討論這個問題,如果聯會認為有設置總幹事專心辦理聯會事務的必要性,就直接聘用專職總幹事,如果只是要有人處理各堂會之間的聯繫、活動事宜,那其實是不需要設總幹事,因為台灣宣道會也不過廿幾個堂會,人家浸信會、信義會、靈糧堂、數十上百個堂會也沒有一定要有總幹事的設置一樣推動事工嚇嚇叫。更何況要借鏡不見得一定要香港宣道會,我認為觀摩參訪長老教會總會或是浸信會聯會在風土民情上可能會比較接近台灣宣道會的想法。

聯會主席與聯會總幹事在功能上需要有區隔。聯會主席主要對外代表台灣宣道會,對內主持各項會議,因此,聯會主席的工作是出國參加會議,宣傳報告台灣的福音事工,募款,訪問宣教士,對內主持會友代表大會及各項事工委員會議;聯會總幹事則是擬定各項福音事工策略及計畫,代表聯會主席訪問各教會,委辦各項事工。如此可以使聯會主席的工作劃分清楚,也能使各項職務進行的更深入有果效。聯會總幹事並不是聯會幹事的直屬長官而已,總幹事也不是請來做些瑣碎的行政事務,需要的是對於台灣宣教有深刻體認及策略籌劃的屬靈領袖,因此,不能只是平信徒領袖,必需是正式的牧者,這也同時是目前各宗派的總幹事制度正確作法,台灣宣道會要開始總幹事制度,必需要有人在任期中離開堂會的牧養系統,專心投入聯會的日常事務中,這意味著要有堂會的支持才能運作的下去。

因此,建議此次聖工研討會無需花太多的時間在決定是否要開始總幹事制度,應該很明確的詢問大對於設置總幹事的意見,然後進行研究小組,擬定出設置期程、工作劃分、公告徵選及其他配套措施,我相信台灣宣道會會因著有人願意專一的服事而帶來教會的復興,他(她)所屬的堂會也會因著願意分擔牧者轉任聯會總幹事所產生的空缺而帶來祝福。

雖然邀請姚牧師來分享香港宣道會的經驗很難得,但是我認為無需要用到一整個上午的時間來介紹香港經驗,我寧願26日早上第一堂是一個培靈的聚會,大家在主�埵釵@同的異象之後再進行討論可能會比較洽當。

以上為我個人的淺見,希望有人也能夠發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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