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有戚戚焉,但是又何奈!
二、以您的見識與專業涵養,若能實際參與聯會執行委員會,
相信應該在某種程度上可以有所發揮。不知您是否願意考
慮投入其中?
※ 引述《王大伯》之銘言:
: 聯會會友代表大會是宣道會信徒行使權力的唯一機會,絕不能只是成為執委會的背書大會。
: 聯會的2011年度預算(尚未通過前只能稱之為「概算」)應該於表決前30日送請各與會代表事先詳閱(需另檢附2010年預算資料及2010年第1~3季預算執行情形、預算金額編列說明..等資料),請代表就其中預算項目、金額先行核算,如果只是在議場中當場核發並要求立即表決的話,實有違民主常理,亦不為神所喜悅。
: 大會提案僅有二案?
: 觀看二項大會議案,其實無須勞師動眾召集全台代表,議案一預算案資料也可以先發給代表後彙整書面意見即可,至於另一案有關傳道人勞退方案僅為傳道人福利範疇,屬委員會應行決議之議題,至多僅於代表大會報告即可,根本無需提列討論案。
: 聯會需要提案討論重大事項,例如:宣道會中長期發展計畫(5年中程計畫、10年長程計畫)、宣教計畫、傳道人培育計畫、神學院發展計畫、社會工作參與計畫…等,這些才是攸關宣道會生死存亡的重要討論議案,傳道人勞退福利等雞毛蒜皮的事情,應該以行政裁量方式解決,請不要列為大會討論議案。
: 有關各堂會各自的發展計畫案也歡迎列入大會提案(包括:建堂、植堂、參與社區事工),縱然聯會無力支持也應該列為聯會代表大會的正式紀錄,而不是對於堂會的發展不聞不問、任其自生自滅。綜觀台灣宣道會自1954年開展以來,幾乎都是由各堂會傳道人自行籌建開堂,聯會僅在名義上支持,於實質上並無力奧援,顯示聯會並無政策上的發展計畫,也沒有長遠的規劃藍圖,因此,根本看不出來宣道會的特色,與四重福音的關聯性,宣道會沒有醫院、學校、書房等滲透社會的觸角,要用何種方式與社會接軌?是聯會應該深思的議題,是社區關懷、救災救助、? z勢族群、外勞外配、還是兒童、銀髮族、社青。如果不訂出宣道會的特色與目標,可能10年、20年過後,甚至這一世代過去,台灣宣道會依然如昨。
: 9時~12時扣掉報告時間,其實剩不到1小時,如果不能討論出對於宣道會有幫助的結果,這樣的會議不過流於形式,只是行禮如儀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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