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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牧者不宜兼任聯會執委    編號/2021    留言時間/Sun Jul 3 10:43:29 2011
作者王小妹    作者網址http://
第一次來到這個地方,偶然看到王大伯的論述,個人覺得王大伯所言甚是!雖然我只是個訪客,還請容許我表達個人觀點:

王大伯所說得都是「理論上」正確的,不論從聖經教導或從教會歷史來看,牧者應該專心以祈禱傳道為念。不過,現代的牧師傳道與初代教會的教會領袖在定義上已經有很大的差異。現在神學院培養的傳道人已不再侷限於牧養教會,而是有更寬廣的事奉空間-可能是福音機構、學校(神學院)、甚至(帶職-特別是在啟創地區)宣教。

再者,有許多「牧者」其實沒有確實的呼召,有時只是憑著熱心,有時只是因為不適應原來的職場環境,有時是為了經濟的緣故,才選擇進入教會的「保護傘」。這樣的牧者是不可能為羊捨命的!如果是過去在人際、職場上受挫的人,很容易迷失在掌聲裡,在神的家中照樣以尋求人的肯定和爭權奪名唯滿足。(王大伯提到長老會,其實長老會裡面也不乏這類的實例。)

話又說回來,有時牧者是更適合擔任總會執委的,只要他們比較具有經營管理的頭腦(那也是一種恩賜),有高的決斷力和執行力,那也未嘗不是總會的祝福。所以,除了王大伯所說「牧者不宜兼任聯會執委」,我還想補充「聯會執委不宜兼任牧者」。意思是,如果他們的恩賜其實是在治理,那麼就應該有「牧者的牧者」幫助、輔導他們離開牧養的職事,專心作治理,這樣也比較符合傳道人的終身成長。(香港與北美宣道會已有實例可為典範)

以上拙見僅供參考

※ 引述《王大伯》之銘言:
(恕刪)
: 從整個教會歷史來看,牧者應該專心於教導牧養,不要去獨攬教會事務。

: 神給牧長們的托付難道不是在牧養群羊、訓誨安慰嗎,曾幾何時開始都出來當部長了?

: 牧者們授職時從神所領受的托付是什麼,是否已經完成了,所牧養的羊群,是否已經飽足肥壯,如果還沒有,那才是所應該努力的目標,聯會的日常事工交給幾位教會領袖來規劃就夠了(其實也沒有太多事情),一些固定的班底來做就綽綽有餘。台灣宣道會應該屏除50年前的舊窠臼,鼓勵信徒治理教會,擔任(長)執事會長,牧長們應遵照聖經的教導,專心祈禱傳道事業,在真理的教導上互做師傅,按照聖靈的感動將純正的話語藉著生命見證出來,我相信台灣宣道會將來的復興不是因為聯會的事工,而是由於會友能從牧養他們的人身上領受到基督豐盛的救恩使�: o生命得到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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