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弟兄姊妹都說牧者很辛苦,跟119勤務一樣必須24hr待命。
但是事實上,有些傳道人不在的教會24小時都上鎖,只有主日或週間聚會時才開門。大部分的教會是週休三日(六、日、一,只有聚會時才有人),週二至週五上班時間幹事在接電話。
全職同工的上班時間到底是什麼時間很少人會知道,也沒人敢過問。
現在的牧者99%都不住在教會內,因此,只有在上班時間才會到教會,其他時間大門一鎖就回家去了,因此,教會的營業時間就看牧者停留在教會時間的多寡而決定。一般會友週間不常來教會的一個原因是因為-「不確定教會有沒有開門」。
我問過一些牧者為何週六、日不在教會,最常見的回答是因為週六、日服事時段之外的時間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合理的可以不在教會看守城門。也有很多人認為要週休二日,因此認定(週六上午+週日下午+週一全日)=週休二日,我同意週休二日的原則,但是有二個前題:(一)主日不算是工作日,(二)符合勞基法規定。
首先是(一)主日不算是工作日。
傳道人主日是帶領(陪同)會友敬拜,本身也是敬拜群眾中的一員,只是每個人的分工不同而已,有人司會,有人招待,有人領唱,有人宣揚福音,如果定義說在台上講道的是在工作,那難道服事別的項目的弟兄姊妹不是在工作?傳道人週日講台上的服事應該要在週間來完成準備,週間的講台準備可以算是傳道人的工作之一,主日的分享不應該算是傳道人在工作,比較適宜的定義是跟著一起敬拜主,況且也不能夠用正在工作的心境來服事神。因此,傳道人的週休二日時間應該是「主日+週間某一日」,而工作時間應該是「完整的五日」,不是由傳道人自行認定的「拼湊的五日」。
其次(二),宣道會的全職同工都投保勞保,也應受勞基法規範。
很多人說傳道人很辛苦,清早六點就要到教會晨禱,晚上參加聚會也要很晚才能回家休息,難道敬虔的基督徒不也是如此「辛苦」嗎。有些事是因為職業所產生的義務,不能把它當成是工作之一。一般人在工作時間之外也是需要花時間事先準備,工作時間結束之後也仍有一些善後整理的事務,當然這些都不能算入工作時間。教會應該明定傳道人及教會幹事的工作時間,可以比勞基法規定的二週84小時工時更優渥一些,但不是零碎拼湊的工時。一般可以比照公司行號的上班時間(8-17時或9-18時,中午休息一小時),外出探訪或辦事需停留較長時間時,應填寫公出登記以落實自主管理精神,有其他同工留守時更應交代去向行蹤。
很多傳道同工說,我向上帝負責即可,殊不知傳道人也尊重會友,敬重自己的職分。
教會對待傳道人也可依據勞基法的規定核予特別休假,很多傳道人不喜歡向教會請假就擅離職守,出席各項營會(出國),其實這是很愚蠢的行為。除了道德上的缺失之外,如果中間發生意外,得否因不在原工作場所而被認定為係因公所遭受的職業傷害接受補償及理賠。宣道會的傳道人通常都有14-30天不等的特休假,只要向執事會提出書面申請,不論是出國旅遊、國內外宣教、出席特會、或其他私人行程,應無被拒絕的情形。現在很多情況是公私不分,傳道人出國不向教會請假,也沒有委託職務代理人,究竟是奉派出國宣教還是個人意願,教會都不知道,只知道傳道人不在教會。這在一般機關行號是不可能發生的怪現象,也沒有任何主管能容忍屬下不假外出。
很多人也會幫忙打圓場說,唉呀,傳道人是神的僕人也認識真理,自有神去管理,不要給他們綁手綁腳的限制,很多牧者本身也是這樣自信。
教會大門經常深鎖不是神所樂見,神也不喜歡牧養教會的工人經常在外面亂跑,會友不是只有主日才能來教會找牧師,更不是週間會友不需要來教會敬拜、尋求安慰,如果週間教會大門不是深鎖就是門有開但是傳道人不在,久而久之,真的教會變成宮廟,會友初一十五才來拜一拜,這樣對嗎?
後記:
我以前幾乎每週六上午到教會開門,整個上午如果沒有聚會的話,幾乎沒有人來,中間也接到不少要找傳道人的電話,我都請他們直接打道傳道人家中,從接聽電話的語氣中,大部分的人都以為週六傳道人應該會在教會才對。週六日是大部分人放假的日子,教會應該會比週間人更多才對,事實上不然,經常空無一人,連傳道人也自認為週六是理所當然的休假日,教會如果不講清楚傳道人的工作時間,恐怕教會將越來越像宮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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