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山山》之銘言:
: ※ 引述《王大伯》之銘言:
: : 各堂會的網頁壞掉很久都沒人管!
: : 標題很八股卻只有貧乏的內容.(包括香港宣道會及近幾年的華宣會議都是口號式的標題)
: 認同.還有的堂會牧者.年度異象.方向年年都一樣 .看似沒問題 .其實說穿了.怠惰不認真.佔著毛坑不拉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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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宣道會聯會行政章程第九條第一項第1款規定:堂(會)主任牧師(傳道)為當然主席,負責督導一切事工,主持會議。因此,除非牧者自行離職,絕大多數的台灣宣道會牧者都會在堂會中久任一職,也因為牧者自兼長執會主席,因此教會中大小事務都是由牧者一手決定,只要牧者堅持,其它長執也只能默默背書,除非長執不願意配合而選擇辭職離開教會(這個情形已有多起案例)。
牧者久任並非對教會不利,問題是出在於缺乏相對監督與制衡,也與聖經的教導不符。牧者在教會中的功能在於傳道授業解惑,並不包括治理,舊約聖經中明白規範出行政領袖與宗教領袖二個不同系統的傳承,新約聖經則更進一步的敘述教會中使徒先知與教會管理部門的分工關係,這些都清楚說明教會牧者自兼長執會主席的錯誤與荒謬。一個缺乏監督與提醒的團體難免產生匪夷所思的事件(如洪仲丘案),同樣的,一個不被監督的牧者也難免產生錯誤的決定與剛愎。很多會友都同情牧者的辛勞,甚至賠上自己的健康,但是辛勞苦勞與功勞並不會畫上等號,教會有沒有增長與牧會辛苦不辛苦未必有直接關係。
如果牧者能夠放棄既有的保障,甘心接受教會的監督與意見,真正與會友站在同一陣線上,一同當兵,那教會不能吸引人歸主才怪。現時的教會只見一人帳中運籌,其他將官只能階下聽令,這樣的接戰指揮方式焉能不敗?我相信會友自有公斷,現在不像以前50年前的教會,長執要把牧者趕走的機會不大,殺人一百,自傷五十,反而是長執離開教會的情形比較多見,牧者應該要芳開胸懷接受考驗才對,不是要把教會當成是自己的養老院。
牧者如果能夠專以祈禱傳道為本務,將教會行政事務交給長執,不僅能鼓舞更多會友領袖起來服事,也能夠激發出更多面向的服事方式,牧者也能得到許多象牙塔之外的思考模式衝擊,最要緊的是,聖經不是這樣告訴我們的嗎?為何教會不願意照著做呢?
(本文同刊於中壢堂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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