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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論牧會怠惰之源    編號/2110    留言時間/Mon Jul 22 23:14:09 2013
作者小弟兄    作者網址http://
1.主任牧師(傳道)為當然主席,跟執事會成員向牧者開會溝通, 兩者在哪裡有邏輯矛盾?
2.一個教會的牧師(傳道)沒有犯道德操守與行為之罪, 何來執事會是不經溝通而作出離職處分呢?
3."牧者久任"跟"缺乏相對監督與制衡",兩者在哪裡有邏輯矛盾? 難道 "牧者久任"可以使"執事會"不存在嗎? 執事會各成員不就是在牧者久任期間扮演"相對監督與制衡",不是嗎?
4.舊約聖經中一點都沒有規範出行政領袖與宗教領袖,請問在聖殿中祭司長難道不是在聖殿中同時為行政領袖與宗教領袖嗎? 你有看過哪個非猶太人或羅馬皇帝或非利未人成為聖殿中的行政領袖?
請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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