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節雖然不是聖經中的節慶,但是因著教會傳統,也同時紀念耶穌降生帶給世人永恆的希望,所以不反對教會慶祝聖誕節。西方傳統把12月25日當成是耶穌降生日,也在12月整個月來預備慶祝耶穌降生,教會稱之為「將臨期」,一共四個主日,分別點燃四根蠟燭,依照傳統應該是三枝紫色蠟燭,一枝粉紅色或白色蠟燭,每一主日燃點一枝蠟燭。
這四個預備主日很明顯的就是要讓基督徒預備等候救主降生,猶如虔心等待貴客來臨,預先打掃佈置,又如待嫁女兒精心打扮、護膚保養,以迎接新郎迎娶,這樣一個神聖精心時刻,卻被世俗商業活動薰染,連教會也深受影響。
長年以來,我們教會的聖誕月都是忙碌而擾動,練唱、排戲、佈置,此落彼起。聖誕節前主日崇拜變成才藝競賽,鬧哄哄,亂糟糟,好似聖誕節就是要這樣慶祝才夠味,哀哉。
最近統計,60%以上的非基督徒希望聖誕節時多有一點聖經的原味,少一點商業的喧鬧。
宣道會是不注重教會禮儀的宗派,基本上只過復活節和聖誕節這二個節慶,偏偏這二個節慶都不是聖經中的節日。教會在聖誕節前主日崇拜中演話劇,詩歌表演,充其量只是在自嗨,缺乏未信者眼中應有的寧靜與安詳,也喪失了向未信者介紹福音的大好良機。
教會的牧者也縱容這樣的事情,甚至主導這樣的綜藝化崇拜,以為這樣喧嘩的崇拜是向神獻上感恩的美祭,也誤導會友以為聖誕節就是應該要如此慶祝,難怪30餘年,年復一年,日復一日。
其實我們這些業餘的演出並不能吸引人來到神面前,更不能填補人心深處的空虛,人來教會是要找神,不是要看人表演。就好像人去廟裡燒香是要求平安,與神對話,不是要看乩童表演。聖誕節前的崇拜應該是把人導向神的救贖,預備迎接神的降世,不是熱鬧一陣子,鞭炮放完,就歸於寂靜,一切船過水無痕。
為了表達對教會聖誕節辦理方式的異議,我拒絕參與聖誕節各項慶祝表演及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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