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表的內容可以很清楚的看見幾個問題,以下提出來的問題僅代表本人觀察的心得,純屬個人意見,只作為參考用。當然,每一個部門同工所付出的辛勞是不容質疑的。
一、部分部門實際執行工作內容與該部宗旨不相符。
二、部分部門缺乏同工支持,該部部長長期單打獨鬥,而後繼無力。
三、部分部門事工的計劃,缺乏以整體現況作考量,以至於在推動時得不到支持。
四、大部分同工身兼數職,對聯會事工的執行,心有餘而力不足。
五、事工進行的過程缺乏事後評估工作,以至於時常重蹈覆轍。
六、缺乏共同的整體性目標,各自為政,事工成果不彰。
如果以上所言讓同工感到不舒服,實在抱歉。我絕對不是要針對什麼人,只是希望未來的同工模式,能夠有所突破。接下來是我個人對整體執委會(或兼董事會)的事工執行架構提出的建議及說明,這只是針對執行面的架構,而不是要改變現行的組織架構,因為要改變組織架構,恐怕會牽涉到法規的修訂問題,茲事體大,不敢僭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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