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宣道會台灣地區聯會行政章程
第八章 行政章程及施行及修改
第二十八條
行政章程自聯會代表大會決議後七日內,由聯會主席及執委會聯名簽署公佈之,法規自公告之起生效。
財團法人基督教宣道會台灣省聯會九十一年度(二○○二年)信徒代表大會會議記錄
拾貳、選舉本會下屆執行委員( 董事 )
一、郭淑鳳代表提程序問題:按議程要先進行提案討論,則依次應先討論提案一,還是變更議程先進行選舉?
其他發言代表:胡偉騏
主席裁示:現在先進行選舉,但因提案二事關候選人資格,宜先討論再進行選舉。
二、審查提案二。
議決:照案通過。(在場表決人數四十四人,經不記名舉手表決,贊成三十二人,超過二分之一,本案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