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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當場修法當場實施嗎?    編號/948    留言時間/Tue Nov 19 21:23:48 2002
作者仔細想一下    作者網址http://
在選舉前通過的這個修法
應該不可以用在這次選舉上
所以曾弟兄不能只限制遞補陳牧師的缺額
任何一位執委出缺時
都可以遞補

※ 引述《覺得怪怪的》之銘言:
: 基督教宣道會台灣地區聯會行政章程
: 第八章 行政章程及施行及修改
: 第二十八條
: 行政章程自聯會代表大會決議後七日內,由聯會主席及執委會聯名簽署公佈之,法規自公告之起生效。
: 財團法人基督教宣道會台灣省聯會九十一年度(二○○二年)信徒代表大會會議記錄
: 拾貳、選舉本會下屆執行委員( 董事 )
: 一、郭淑鳳代表提程序問題:按議程要先進行提案討論,則依次應先討論提案一,還是變更議程先進行選舉?
: 其他發言代表:胡偉騏
: 主席裁示:現在先進行選舉,但因提案二事關候選人資格,宜先討論再進行選舉。
: 二、審查提案二。
: 議決:照案通過。(在場表決人數四十四人,經不記名舉手表決,贊成三十二人,超過二分之一,本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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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來自/219.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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