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連有人提問在會友代表大會發生的事
但還沒人回應. 我覺得可以談談
1. 從這次的會議記錄看不出來事情是怎麼處理的, 所以會產生困惑也蠻合理的
2. 如果有疑問的人先去問自己教會的會友代表, 或許就不需在網路上引發更多人的疑問了. 當然, 也許到時候會發現更多的問題
3. 發現修法上的問題蠻好的, 不過如果你從會友代表大會之前的多次執委會會議記錄就開始留意, 應該對於當天的決議不會意外
4. 簡單的說, 因為修改的不是章程, 而是位階較低的條例, 所以可以立刻審理修訂立刻生效. 不過這也要主席裁定變更處理的次序才可以. 也就是說, 照法規來看, 選舉的議程應該在修法之前, 如果主席這樣執行, 即使修了法也對這次選舉沒有影響. 不過很明顯執委會之所以要制定選舉辦法, 就是希望可以立刻實施, 所以主席變更議程先討論是否修法也很合理
希望這樣能夠解答你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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