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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不負責任的審判     編號/204    公布時間/Tue Oct 11 14:13:10 2005
作者eli    作者網址http://
 


馬太福音27:11∼44


當耶穌被人從大祭司家帶往巡撫處之後,正式的審判才要開始。審判耶穌的過程,四本福音書的記載有些不同,路加福音所記載耶穌被送去希律王處,在這裡並沒有提到。耶穌被抓拿到釘十字架的過程,包括正式及非正式審判,馬太至少描述耶穌經歷了四種審判,第一種是以祭司長及民間長老為主的審判,也就是耶穌在大祭司家所遭遇的。另外三種審判,在今天這一段經文中。

耶穌被帶到巡撫比拉多面前,因為在當時,只有巡撫有權柄執行死刑,猶太人送耶穌去比拉多那裡的目的就是要耶穌死。但是比拉多以羅馬律法審理耶穌受控告的案件時發現,猶太人的控訴無法成立,但猶太人以群眾的壓力,迫使比拉多屈服他們,甚至比拉多試圖以一個當時危害社會甚鉅的大盜巴拉巴交換耶穌,群眾寧願要巴拉巴得自由,也要耶穌被釘十字架。這是彼拉多在無理性的群眾壓力下,所做出的不負責任審判。

耶穌被釘上十字架之前,遭受羅馬兵丁的羞辱,他們以耶穌是猶太人的王作為主題戲弄祂,也在釘耶穌的十字架上加了一塊牌子,上面寫著「這是猶太人的王」。這些作為雖如兒戲一般,卻應驗了過去舊約及耶穌的啟示,也預示了耶穌將來的事。羅馬兵丁並沒有像猶太人的宗教、政治意識,卻用行動表達對耶穌的看法,這是另一種不負責任的審判。

最後一種不負責任的審判是,耶穌被釘上十字架後,那些在旁邊譏誚的人,他們以諷刺的方式否定耶穌是神的兒子,這些人是猶太人,他們無法接受不符合他們期待的「基督」,不負責任以譏誚審判耶穌,認定祂不是神的兒子。

耶穌在「不義」的世界中,以祂對神的順服,彰顯了神的「義」。

思想問題:耶穌受審的過程,我學習到什麼功課?我是否能為我一切的「審判」負責任?

金句: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彼前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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