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護城』約書亞記20章
舊約律法在有關人與人之間的問題上,處理的基本方法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一報還一報的原則,如果有某一個人傷害了另一個人,以至於受害者瞎了一個眼睛,受害者可以也把傷害他的人弄瞎一個眼睛,如果某個人打斷了另一個人的一顆牙齒,受害者就可以打斷加害者的一顆牙齒,所以在發生命案之後,殺人償命是合理又合法的作法。不過這種一報還一報原則的目的並不是鼓勵人報復,而是在於阻止人主動的去傷害別人,讓人在做出傷害別人的行為之前,能夠考慮到行為之後的後果。
雖然「一報還一報」舊約律法的基本原則,不過在「一報還一報」之外,還是有另外一個做法,這個做法我把它稱為「恩典與饒恕」的原則,這個原則的實踐就是我們今天所看的聖經,談到上帝要以色列人在應許之地設立六個「逃城」。在出埃及記、民數記、申命記都提到這個「恩典與饒恕」原則。
出埃及記21:13-14節最早出現這個原則,『人若不是埋伏�曲�人、乃是 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設下一個地方、他可以往那�堸k跑。』民數記35章和申命記19章都跟約書亞記一樣,談到在屬於利未人的城市中設立六座城作為逃城。這兩處聖經都談到在什麼情況下,致人於死的人可以到逃城受保護,而不受「一報還一報」律法的制裁。民數記說,如果人沒有仇恨、沒有埋伏、沒有看見的情況下致人於死,就可以使用「恩典與饒恕」的條款,得到庇護。在申命記19章舉出一個例子,有兩個人去樹林裡砍材,有一個人揮動斧頭砍樹的時候,斧頭從把手脫離出去,正好打到同伴的身體導致他死亡,這個闖禍的人就可以逃到六座城中的任何一座得到庇護,一直待到大祭司去世,才能夠回復原本的生活。
六座逃城的位置是平均分配在以色列人定居的範圍當中,在約旦河東岸有三座,西岸也有三座,分布在北、中、南的中間位置。這六座城市的佈置,是為了讓那些過失殺人的人,能夠在最快的時間�堶控o到庇護。申命記19:2說:『要將耶和華你 神使你承受為業的地、分為三段、又要豫備道路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堨h。』根據猶太人的傳統,通往這些逃城的道路都要時常維修,在每一個十字路口,都立有明顯的標志寫著:「逃城!逃城!」,在路上也有人指引逃亡者。
這一個條款雖然無法讓失去親人的人消去對闖禍者的怨恨,但闖禍者失去了大部分的自由,跟自己的家人分開,不能經營自己的產業,被限制住在一個範圍不大的地方,這種半囚禁的生活,從他住進逃城到當任的大祭司去世為止。舊約時代以色列人被擄歸回之前,大祭司由亞倫的子孫擔任,這是世襲的職位,所以大祭司在任的時間並沒有一定,有人進入逃城受庇護時,當時的大祭司又供職了多少年,這個人就要住在逃城相同的年數,有可能在大祭司過世前,受庇護的人也離開世界了。在恩典中,犯錯的人還是有為他的過失行為付代價。
約書亞記20章4-6節說明了受庇護的程序。殺人的人必須接受審判,舊約時代的法院在城門口,每一個城的長老都在城門口調解居民之間的紛爭,城門口是公開的場所,在這種場合公開的處理人與人之間的紛爭,讓人無法對事情做出扭曲的陳述,因為眾目睽睽之下,不管是為了維護自身權益,或控訴別人,都很難做假見證。殺了人的人必須很誠實的把過程說清楚,由非當事人去調查實情,如果確認殺人的不是出於故意的,就會讓他住進逃城裡面接受庇護。受害者的家屬雖然有「一報還一報」的權利,但不可以進入庇護城找那個人報仇。
庇護城的存在,讓我們看到上帝的百姓也會犯錯,很多人說「不知者無罪」,這樣的話是錯誤的,錯誤並不因為無知而可以無罪,特別是造成重大傷害或損失時,不能用一句「我不是故意的」或「我不知道」,就可以讓問題過去。
我在陪讀班中時常要擔任法官的工作,每一天都會有孩子為各式各樣的問題來告狀,有的時候告狀的和被告的,在我面前會吵起來,因為被告的不承認原告所指控的事,這種現象往往有隱情在裡面,我就會開始問過程。最常見的情況是這樣的,告狀的孩子說:「某某人打我。」被告說:「是他先打我。」我問原告:「你有沒有先打他?」原告說:「是他先西打我的。」被告當場反駁說:「我才沒有打他,我只是不小心碰了一下。」這時候案情開始明瞭了,一開始並沒有人是故意去侵犯別人的,但是小孩子一被碰到的反射動作就是反擊,向對方打回去,一但有這個動作,兩個孩子就會開始一來一往的打起來。雙方都會覺得很委屈,都感覺被傷害了。處理這樣的衝突,只能讓雙方明白,沒有人是故意的,但兩個人都有錯,一個是太粗心,另一個是太衝動。
粗心和衝動都會造成人彼此間的傷害,這種傷害可以嚴重到使人失去生命,不單單像申命記19章所舉的例子,在樹林間砍樹,斧頭從把手脫離而傷了人命。現代的社會,有許多死亡是因為無心之過導致的。台灣每一年的十大死因當中,意外死亡一直是其中一項。
庇護城除了讓我們看見,人都有犯錯的可能性外,另一個重點是,這種地方並不對故意殺人的人提供保護,它只對誠實的人提供保護。受保護的人進入逃城之前,接受那個城的長老審問,必須誠實的將事情發生的經過說清楚,倘若為了躲避報復而說謊,被察覺出來,將會被直接交給報血仇的人。出埃及記21:14說:『人若任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就是逃到我的壇那�堙B也當捉去把他治死。』
在經濟犯罪當中,有一種手法叫做「洗錢」,把來路不正的金錢,用很多方法讓骯髒的錢變成合法的錢。最近有一則新聞報導說,義大利的黑手黨已經成為全國最大的企業了,他們從收保護費、放高利貸和包工程賺錢,黑手黨的經濟活動,佔了全國生產毛額的百分之七,金額換算成台幣有四兆兩千多億。三十多年前有一部電影叫做「教父」,就是描述義大利黑手黨的故事,而「教父」卻是天主教信仰中,對作為信仰引導的長輩的稱呼,在教父這部電影中,那些為非作歹的黑手黨,還是照樣的有信仰生活。有很多人把宗教當成靈魂的漂白水,以為進到教會,或有某種宗教信仰就可以得到靈魂的淨化。
按照聖經的啟示,在逃城中不會有黑手黨之類的人受到庇護,也不會容許人隱瞞事實矇混到裡面去。上帝樂意為人保留重生的機會,但不會讓人利用這種機會去傷害人,或做祂所不喜悅的事。逃城的設置為兩種人提供不同的學習機會。對那些誠實悔改的人,在這裡可以為自己所做的事憂傷痛悔,同時為過犯付出失去自由、暫時失去產業、以及和離開家人的代價。對那些有親人被殺而充滿仇恨的人來說,逃城並不是阻止他們復仇的攔阻,逃城是一個讓他們冷靜下來學習饒恕的功課,按律法來說,受害者的家屬有權向加害者報仇,但當他們看到殺死他們親人的兇手被接納住進逃城時,他們得到了饒恕人的機會。
我們需要上帝在我們的生命中設置逃城,這個逃城具有雙重的意義,當我們犯錯時,有機會憂傷悔改,求上帝約束我們容易犯錯的本性,倘若在我們的心懷意念中有故意傷害別人的心,也要求主除去。當別人犯錯傷害到我們時,我們知道上帝為別人保留了庇護所,是為了讓我們學習饒恕,不要在衝動的情緒中去對人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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