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與不知道』約翰福音9:1-41
耶穌的門徒跟隨祂已經有一段日子了,他們的生命有多大程度的改變,我們很難做清楚的判斷,但是很顯然的,已經放下世界來跟隨耶穌的門徒,仍舊會用世俗的觀念看人跟事。在約翰福音第九章,門徒看見一個生來瞎眼的人,這個人是四本福音書中,唯一一個記載生來殘障的人。他們問耶穌這個人之所以會如此,是因為他自己或他的父母犯罪導致的?門徒這個問題顯示他們是以世俗的觀念看這個生來瞎眼的人。
在耶穌的時代,有些猶太人相信,一個人生來就殘障,極可能是他在出生前犯罪所帶來的結果。再不然,一定是他父母犯罪的結果。因為舊約聖經好幾次強調列祖的罪,會連累到後代的人。例如民數記14:18說:『耶和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赦免罪孽和過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先知以賽亞也說:『你們的罪孽和你們列祖的罪孽……一同報應在他們後人懷中。』(賽六十五6-7)。
人的觀念要改變並不容易,特別是那些來自於傳統的觀念,提供給人用比較方便而簡單的方法來面對問題時。人會比較習慣用自己已經知道的事,去推翻自己不知道的事,結果會使自己陷在一個無法突破的生命�堶情C
十八世紀有一位很受人尊敬的猶太拉比叫做沙爾曼,他把世界分為四個,第一個世界叫做「顯而易見的顯而易見」世界,第二是「顯而易見的隱而不見」世界,第三是「隱而不見的顯而易見」世界,第四是「隱而不見的隱而不見」世界。沙爾曼所定義的世界,是指人思想裡面的世界,猶太人非常重視隱而不見的部份,他們看問題往往會從看不見的部份去找答案。猶太人在全世界的人口中比例不到百分之一,但諾貝爾獎的得主中,超過五分之一是猶太人,他們是一個懂得找問題的民族。一九四四年的諾貝爾物理學得獎者是猶太人,得獎後接受訪問,他說他的成就要歸功於他的母親,他說從小放學以後回到家,他的母親不像別人的母親一樣問小孩,今天在學校學了什麼,他的母親會問他:「你今天向老師問了什麼問題?」
會問問題的人,至少代表他知道自己有不知道的事,不過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會接受,當他所知道的和所不知道的不一樣時,是他自己需要做改變了。
約翰福音第九章記載耶穌行神蹟,醫好一個生下來就瞎眼的人,然後引起不同的人之間對話,特別是耶穌和這個被醫好的人,以及他和法利賽人之間的對話,從這些對話中,讓我們看到這個生下來就瞎眼的人,雖然眼盲但是他的心卻不盲,39節至41節比較這個得醫治的人和法利賽人作為這個故事的結論。
在這章聖經中,「知道」和「不知道」這兩個詞,在對話中不斷的出現,有些對話中雖然沒有用到「知道」和「不知道」這兩個詞,還是可以看到這樣的意思。耶穌的門徒、認識那個得醫治瞎子的鄰舍、瞎子的父母、法利賽人和得醫治的瞎子本人,都有知道和不知道的部份。
耶穌的門徒看見那個瞎眼的人時,就知道必定有原因導致這個人,一出生就是瞎眼的,卻不知道上帝的心意是什麼。從門徒的問法可以看見,他們所知道的是猶太人的傳統觀念,天生殘障一定和罪有關。但耶穌否定門徒所知道的觀念,他提出一個這些門徒應該知道,卻還不知道的原因,就是上帝要在這個人的身上,顯出祂的作為來。在4-5節耶穌說:『趁�戎掑憿B我們必須作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作工了。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
電燈還沒發明以前,人類的作息是根據日出日落,日出時有光線才能工作,日落了沒有光線時,所有的工作就不得不停下來。耶穌用自然現象做比喻,要門徒把握為上帝做工的時機。這個時機就是看見有人需要幫助的時候,就是為上帝工作的時機了。上帝對基督徒的心意,就是耶穌帶領門徒的目的,祂要每一個跟從主的人,都能夠起來為主作工。我們不要等到錯過了時機,才想到我們應該是可以出來服事的。
基督徒的使命是帶領人信主,每一個人都有接受基督作他們個人的救主的機會,如果我們沒有把握帶領人的機會,機會可能不會再來。有一位宗教心理學的學者,做了一個研究,他統計信耶穌的人,在不同年齡層中的分布情況,他發現一個人信主的最早年齡約在七、八歲左右,到十或十一歲這一段,信主的人數會逐漸增加;十一歲至十六歲這一段年齡層,信主的人會繼續增加,但十六歲至二十歲這段期間,信主的人數急劇下降;三十歲以後信主的,則會變得非常少。不過這不代表年紀越大的人,越沒有機會信主,只要有基督徒願意傳,任何人都有機會信。
上帝給我們的時間是有限的,我們必須做的事,都要在有限的時間內完成。基督徒的責任,就是充分利用時間來服事上帝和週遭的人。有人認為人生中有兩件最遺憾的事,第一件是,離開世界以前沒有把自己賺的錢用完,第二件是,錢用完的時候,還沒離開世界。沒有人知道他一生的歲月是多少,人生最遺憾的不是錢有沒有用完,而是發現還有事情沒做完,卻已經沒有時間可以去完成了。
在這章聖經中,把法利賽人的自以為是,描述得非常透徹,他們自以為知道上帝的心意,但事實上,他們卻不知道上帝如何對待人。瞎眼得看見的那個人,被平常就很熟悉他的人遇見了,大家都很驚訝,甚至有人認不出他來。這個人被帶去見法利賽人,因為這件事發生在安息日,代表有人嚴重違反了安息日的戒律。從15-34節,我們看見當事人和其他人一連串的辦論中,夾雜著「知道」和「不知道」的討論。瞎子的父母害怕法利賽人把他們從會堂中除籍,他們把知道的事,說不知道,而自己為知道上帝律法的法利賽人,卻不知道上帝的心意。
按照法利賽人所知道的,耶穌至少在三方面違犯了安息日的律法。第一,耶穌用唾沫和泥巴的動作,犯了安息日不可工作的規定。猶太人的安息日規條訂得非常細,很多動作很小的事情,也會被算是工作。例如「安息日不許加添燈油,或把燈芯放在油�堙v、「在安息日也不可以為了節省燈油或燈芯把燈火吹媳」、「安息日不可穿附有釘子的草鞋行走」。(因為釘子算是有重量的物品,安息日帶�戌陪奎q的東西是違犯規定的)。還有安息日不許剪指甲,不許拔頭髮或鬍子。他們斷定耶穌和泥巴的動作是在作工,已經違反了安息日的律法。第二個違背的規定是,安息日不許治病。除非一個人的生命垂危,才可以給他藥物,但只限於控制不讓病情惡化,但不許把病治好。那個生來是瞎眼的人,並沒有生命的危險;耶穌在安息日把他完全醫好,觸犯了律法的規定。第三,安息日規定,吐出來的唾沫,數量不可以超過蓋住眼皮的範圍。
法利賽人的確知道了很多關於安息日的相關規定,但他們卻不知道上帝怎樣看那個生來瞎眼的人。聖經說那個人,一直以來是一個乞丐,靠著向人討飯維生,別人給他什麼東西,他只能默默的接受吃下去,連問也不可以問。
我讀神學院的時候,有一個同學是盲人,他並不是生來就是瞎眼的,他很小的時候因為發燒,又被醫生誤診,加上手術失敗,他的視力後來完全失去了。有一年我和他被分配住在同一間寢室,很自然的有些時候要照顧他的生活,吃飯的時候要幫他盛飯夾菜,上課的時候要帶他到教室。有一次我們在吃龍眼,我平常吃東西都會看得很仔細,特別像龍眼和荔枝這種皮裡面會包著蟲的水果。我這位同學本來他是自己剝著吃的,當他聽到我喊了一聲「有蟲」,他就停下來了。我知道他還沒吃夠,我告訴他我可以幫他剝,順便幫他看看有沒有蟲,但他說他吃夠了,那個夏天我沒有再看到他吃龍眼。但第二年他有一個女朋友,這位姐妹願意幫他剝龍眼皮,他又開始吃龍眼了。
我們很難體會殘障者的難處,對我們算不了什麼的事,對他們來說卻是很大的障礙。我們以為殘障者早就習慣了他們的不方便,卻不知道他們的需要。法利賽人知道安息日的律法,上帝卻知道這一個生來瞎眼的人的需要,耶穌可以隔天再醫治這個人,但是他知道,這個人渴望脫離那種只能坐在路旁向人要飯的生活,當別人丟給他一塊味道變了的麵包,就算他聞出來了,他也只能說聲謝謝的吃下去,因為他沒有把握下一塊麵包,在多久以後才會又有人給他。
我們多少都有機會遇到陷入困境中的人,我們可以從許多跡象知道這個人的問題,卻很難察覺他在困境中所受的煎熬。求神幫助我們,可以學習去了解我們所不知道的,然後跳脫那些會叫我們變得冷漠,原本已經知道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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