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與做到』約翰福音14:1-14
我是一個很會迷路的人,以前有車子開的時候,常常不自覺的往相反的方向開,所以我對克服迷路的工具會特別注意。第一次看到汽車導航系統是在日本,那時候是二○○二年我們全家去日本三個月的時候。有一個週末我從名古屋服事結束回福井,因為那天為一位預備受洗的弟兄上課,沒有趕上巴士,就改搭火車回去,回到福井時已經沒有公共汽車了,不得已只好搭計程車。在日本只要寫漢字就可以溝通了,我把福井教會的地址寫給計程車司機,那位司機在一個小小的設備上輸入,然後螢幕上就顯示地圖和何時轉彎的指示,那位司機按照導航系統的指示開車,大概十分鐘就到了。那時候我想,如果回台灣後也該買一個這種東西裝在車上,這樣我就不怕迷路了。後來回到台灣時才知道這種東西還不普遍,價錢非常貴,我是買不起的。
第二次看到這種東西是在今年七月底的主日,我去台中宣信堂講道。從台北搭巴士到台中的車站後,再搭計程車去教會。我告訴計程車司機目的地後,我看到他就像六年前在日本一樣,把我所講的地址輸入到導航系統裡,然後螢幕立刻顯示出地圖,車子開的時候也有語音提示該左轉或右轉。當我覺得科技真好的時候,突然發現那個司機怎麼沒有照著語音的提示開車,應當右轉的時候他竟然左轉,那個司機大概多繞了十分鐘的路以後,我才到宣信堂。
我實在不知道那個司機是不是故意繞路好多賺點錢,如果他不是故意的,那只有一種解釋了,雖然他的車裝了導航系統,他看到了地圖,也聽到了語音提示,但沒有照著做,這套設備對他來說並沒有什麼作用。
我們今天看的這段聖經,前面1-4節常常被用來作為安息禮拜的信息經文,如果單單的看這四節聖經,這段經文的重點是關於離開世界之後的事,但這四節經文之後的內容,對還活在世界的人來說更加重要。
這段聖經中有兩個字我們要特別注意,一個是「看」,另一個是「做」。在聖經原文中有很多字,在我們的中文聖經時常翻譯為「看」,例如第四節耶穌說:『我往那�堨h、你們知道.那條路、你們也知道。』還有第五節多馬說:『主阿、我們不知道你往那�堨h、怎麼知道那條路呢。』這兩節裡面的「知道」在聖經其他很多地方都翻譯為「看見」,如果把這兩節的知道改為看見,意思還是可以完整的表達出來。耶穌說:『我往那�堨h、你們看見.那條路、你們也看見。』多馬說:『主阿、我們不看見你往那�堨h、怎麼看見那條路呢。』另外一個在聖經其他地方翻譯為「看見」的字,在這裡翻譯為「認識」,在第七節耶穌說:『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他。』這裡的「認識」換成「看見」,意思也不會改變。
從中文聖經中,我找到了二十幾個翻譯為「看」的字,在原文聖經裡卻是不同的,文字是一個很奇妙的工具,為了表達相同卻存在不同程度的事情,常常會用不同的字來描述。為什麼需要這麼多不同的文字來表達「看」呢?因為從眼睛看見到心裡明白之間,存在非常大的變化。在科學上已經證實人的眼睛雖然一樣的看,但在各種不同的條件下,看見相同的內容卻有很不一樣的認知。一九八一年的諾貝爾醫學獎的兩位得主,在實驗中証實,腦部從眼睛接收的信息,常常不是百分之百眼睛所看見的內容。
今年六月間有一本關於學習的新書,書名的副標題訂得很吸引人,封面寫著說「成績大躍進的7個關鍵」,我看了這本書以後,發現關鍵只有一個,就是只要幫助孩子把看到的都做到了,他們的學習自然就會進步。有很多孩子並不是智力不夠,而是所謂的「視知覺能力」有問題,「視知覺能力」就是能夠把看到的完全吸收理解。我在陪讀班的孩子中時常看到這樣的問題,叫孩子讀一段文字出來,裡面的每一個字他們都學過了,單獨每一個字的意思也都懂,但讀得時候卻會讀錯,或者每個字都讀對了,卻不能馬上了解那一段話的意思。這種現象在數學的應用題最常發生,很多時候並不是孩子不會做,小學的數學運算只有加減乘除四則運算,只要多練習都可以把數字算得很正確,當他們說看不懂題目的時候,也不是不認得字,他們只是沒有把數學和國語結合起來,我常常要他們要把題目多讀兩遍,他們原本自己以為不會的題目就會了。
耶穌的門徒天天和祂在一起,常常聽耶穌講道,看耶穌行神蹟,其實是已經認識耶穌的,卻以為自己還不認識耶穌。腓力對耶穌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麼。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耶穌指出,並不是門徒們沒有看見,在他們天天的相處和真正認識耶穌之間,缺少的環節是「相信」。
在信仰的形式上可以分為神秘主義和理性主義,神秘主義講求的是感覺、感受,這是很主觀的經驗,而理性主義注重的是客觀的經驗,今天我能夠經驗到主的同在,任何人也都一樣可以經驗到。耶穌說:『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這句話已經表明經歷主,應當是一種客觀的經驗,任何人都可以做主所做過的事。但有很多基督徒喜歡把理性的信仰神秘化,看這段聖經的時候,把主所做的事侷限在神蹟奇事,以為耶穌要每一個人都能夠行神蹟奇事,反而忽略了耶穌做了很多任何人都可以做到的事。
有哪些事是不需要具備超能力就能做的呢?憐憫軟弱的人,不管是身體軟弱或是心靈軟弱的,耶穌都會去憐憫他們,我們要注意聖經的次序,耶穌的神蹟都是在他憐憫之後行的,馬太福音九章三十六節說:『他(耶穌)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14章14節:『耶穌出來、見有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治好了他們的病人。』在馬太福音15章記載,有好幾千人聚集聽耶穌講道,三天之後耶穌對門徒說:『我憐憫這眾人、因為他們同我在這�堣w經三天、也沒有喫的了.我不願意叫他們餓著回去、恐怕在路上困乏。』後來就用七個餅和幾條魚,行神蹟叫那幾千人吃飽。如果沒有憐憫人的心,而去追求各種屬靈的恩賜,我們就已經偏離了主的心意。
除了憐憫人以外,耶穌還做了哪些事,我們可以照樣去做的呢?有一次耶穌責備法利賽人說:『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馬太福音23:23)耶穌所說的公義是指合乎上帝旨意的事。法利賽人和文士謹守十一奉獻,仔細到連廚房裡調味用的菜都算得清清楚楚,他們做了自認為該做的事以後,超過這個範圍的事就不肯去做了。做該做的事原沒有可誇的,但做堅持上帝旨意的事,反而會引起別人的不高興。
在聖殿中有一個特別的區域,叫做外邦人院,這個地方是專門保留給非猶太人敬拜上帝的地方,但猶太人的優越感,加上管理聖殿的祭司長,為了得到額外的好處,便容許在外邦人院進駐一些生意人,表面上說是為了人到聖殿來獻祭或奉獻時方便,但實際卻從祭物的買賣和貨幣的兌換中抽成。耶穌無法忍受這種剝奪外邦人權益的作為,把那些生意人全部趕走,因此得罪了祭司長。後來耶穌被謀害釘死在十字架上,當時聖殿中的祭司長是主要的推手。耶穌為了維護公義不怕得罪既得利益者,祂知道當祂的門徒真正相信祂的時候,也會做出同樣的事來。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祂不要我們看到祂的教訓後,繼續按照自己原本的樣子生活,光是看見了,看懂了,沒有行出來是沒有用的。
一個多禮拜前陪讀班新來一個學生,陪他做了幾天功課以後,我發現他的數學很糟糕,這個孩子已經五年級了,但三年級程度的問題他看不懂。這個孩子的媽媽卻告訴我,他回家以後說牧師教的都聽得懂,以前在另一個陪讀班,那裡的老師教好幾次,就是聽不懂。雖然這個孩子說我教他,他聽得懂,但我要他做的題目卻不會。我知道這孩子沒有說謊,我教他的時候一個步驟一個步驟的帶他都懂,但是他不願意動手做題目練習,過兩天以後,他就忘光了。
我們要求上帝給我們行動的能力,願意把領受的教導行出來。做主所做的,比看到主所做的事更加要緊。願我們作一個動手做的人,而不是只在旁邊看熱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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