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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20090524大安堂主日證道    編號/373    公布時間/Fri Sep 25 09:21:05 2009
作者/eli    作者網址/http://
 
『信心的經歷』路得記3:1-18

在舊約聖經的分類中,有五本稱為「聖卷」的書卷,在五個猶太人的傳統節日中分別誦讀這五本書,他們在逾越節讀雅歌,紀念上帝對選民的愛;五旬節的早晨讀路得記,思想上帝的恩慈;聖殿節讀耶利米哀歌,紀念聖殿被毀的歷史;住棚節時誦讀傳道書,思想人生中的意義;普珥節讀以斯帖記,以提醒猶太民族在歷史上遭受屈辱和迫害時,上帝如何拯救。

這五本書中最受歡迎的是路得記和以斯帖記,因為這兩本書的故事都有非常完美的結局,這兩本書都以一個女子作為故事的主角,但這兩個女子的地位可以用天差地別來做比較,一個貴為波斯王的皇后,一個卻是一無所有的年輕寡婦;一個出自於嚴謹敬虔的猶太人家庭,另一個來自被認為道德低落的外邦人。以斯帖記叫人看見上帝如何使用一個女子,在痛恨猶太人的勢力中保全了整個猶太民族的生命;路得記則記載一個來自於被猶太人敵視的摩押女子,如何成為他們最偉大君王的祖母。

聖經常常讓我們看見,上帝揀選人或使用人的原因不在於人的家世背景,祂所看重的是人在面對抉擇時的態度。路得記第三章是這卷書中最精采的一章,倘若不是波阿斯的仁慈,她很可能會被認為是一個蕩婦。她來自於一個被猶太人看不起的種族,因為摩押人的祖先起源於一個不道德的悲劇。在舊約歷史中,摩押人和亞捫人分別是亞伯拉罕的侄兒羅得,和兩個女兒亂倫時生下來的後裔。創世記十九章記載,羅德在所多瑪和蛾摩拉這兩座城被上帝毀滅時逃出來後失去了妻子,兩個女兒為了幫父親留下後代,灌醉羅德後分別從她懷孕,各生了一個孩子,這兩個孩子後來成為摩押人和亞捫人的祖先。

在申命記二十三章3-4節有這樣的規定:說『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又因他們雇了米所波大米的比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

這段經文顯示出猶太人對於亞捫人和摩押人的態度,不單純看他們為「骯髒、不潔淨」的族群而已,如果單純是因為祖先亂倫的問題導致所謂的「不潔淨」,是有解套方法的,例如約書亞準備攻進耶利哥城時,派去的探子得到妓女喇合的協助,結果喇合被接納成為以色列人,後來還成為大衛族譜中的成員。真正的問題在於以色列人民出埃及時,走到約旦河東岸的摩押平原,在耶利哥城的對岸紮營時,摩押王巴勒雇了一個叫巴蘭的先知去詛咒以色列人,這件事成為這兩個民族間很難化解的「世仇」。

現在有一個摩押女子路得到猶太人的地方,她的夫家雖然是猶太人,但已經落魄、潦倒到一無所有了,她的婆婆拿俄米帶著她回來,可以想像猶太人會怎麼看她們。一定有人會說拿俄米一家的遭遇,和他們到摩押地去有關,甚至會說他們有這樣的遭遇,一定是被上帝懲罰的,因為這家人的兩個兒子都娶了摩押的女子,上帝不容許這樣的婚姻留下後代,他們是被咒詛的。

人非常容易用眼前的情況,去推論事情的原因。對於處在困境中的人來說,再多的分析,不如回到上帝的心意中來尋找出路。拿俄米知道他們這一家人,按常理來說是沒有未來的,但她知道在上帝帶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以後,藉著產業的管理分配方法為他們設計了一套保全宗族的制度。

在申命記二十五章5-10節「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他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他為妻、與他同房。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那人若不願意娶他哥哥的妻、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門長老那�婸﹛B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興起他哥哥的名字、不給我盡弟兄的本分。本城的長老就要召那人來問他、他若執意說、我不願意娶他.他哥哥的妻就要當�扛囍悃鴩漱H的跟前、脫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臉上、說、凡不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這樣待他。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稱為脫鞋之家。」

這個稱為「兄終弟及」的律法,在猶太人的社會裡有一個很重要的目的,是為了要保持社會的平衡,要維持社會中不會產生大地主,或是太過於貧窮而變成了乞丐。這個律法也可避免因為沒有子嗣,導致家族的規模和可居住的土地縮小,而使某個之派或宗族消失。拿俄米在這個律法中看見突破困境的方法,她也在善待她媳婦的波阿斯身上看見了希望。

在路得記第三章中,這位婆婆對媳婦說的話,意思就是要她去向波阿斯求婚。拿俄米要她的媳婦「沐浴抹膏、換衣服」,這是猶太女子出嫁時的準備。拿俄米要路得做的事非常大膽,倘若她所做的事被別人看見了,這對婆媳的處境將會更艱難,拿俄米會被認為是管不好媳婦的婆婆,而路得會被認為是一個蕩婦。

當波阿斯醒過來,突然發現身邊躺著一人時,嚇了一跳。波阿斯那天晚上睡在那裡,是為了看守勾收成好的麥子,等天亮之後要運走的,很可能路得會被認為是來偷麥子的賊,但一陣香膏的味道傳來,讓他更加迷惑。他很驚訝的問說:「你是誰」。而路得的回答很有意思,她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在現代中文譯本翻譯為
「請你娶我!」路得很清楚地要波阿斯娶她,原因是波阿斯是「一個至近的親屬」。

「至近的親屬」是摩西律法中的一個專有名詞,除了指最近的血緣關係外,還代表三種義務。第一種是指有資格為親屬贖回債務的人;第二、可以為親屬報仇的人;第三、要為死去的兄弟留下後代的人。

路得自稱為「婢女」的這個字,和第二章十三節所用的「使女」在聖經原文所用的字不一樣。這裡所用的「婢女」是指可以成為「妾」的意思。路得用一句話表達出兩個意思來,一個是她自己願意嫁給波阿斯的意願,另一個是請求波阿斯為她的婆家留下後代。波阿斯並沒有拒絕路得的請求,波阿斯說:『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很顯然的,從他這句話中,他的年紀比路得大了不少。他明白路得所求的重點並不是為了自己的生活保障,倘若路得要另一個婚姻,她應該找一個年紀相當的對象,才能有比較長久的婚姻保障。波阿斯也了解,在路得所求的事情上,他並不是第一順位,還有一個比他更有義務人可以做這事。

很多人在抉擇婚姻對象時,總是先考慮對方的經濟能力,所謂經濟能力包括了職業或事業。會考慮這方面問題的,不見得都是來自父母的要求。差不多三十多年前,東海大學社會系曾作了一份問卷調查,問女學生對於結婚對象的考慮,第一個條件是甚麼?結果發現大多數的學生都說第一個考慮的條件就是「有錢」。這種思想是整個社會文化的價值觀造成的,如果相同的問題,去問有適婚年齡的父母,希望自己兒女結婚對象第一個考慮的條件是什麼?恐怕答案還是「有錢」。

另一方面,也有許多人在婚姻的決定上,認為愛情是最重要的,為了愛情可以拋棄一切所有的。前天我接到一個電話,還以為是詐騙集團的電話,一個陌生男子說他是師母的堂弟,很久沒有聯絡了,想要找師母。我考慮了很久,才告訴師母這件事,讓她回電話。後來師母通了很久的電話後,我問她真的是她堂弟嗎?她說沒有錯,這通電話是來求救的,因為這個堂弟的姪女才國中生,正準備要和一個年輕人私奔了,他們全家人不知道怎麼辦,到處找可能的輔導資源求救。

離婚的問題,從來就沒有少過,有多少人陷入熱戀時,不管遭到多強烈的反對,還是堅持一定非要嫁給對方、娶對方不可,甚至為了愛情,失去父母也在所不惜呢!可是,結婚不了多久,短的才幾個月,較長的是幾年,就鬧婚變了!這些人的理由是甚麼?他們可以說出一大堆聽起來會讓人覺得相當「有道理」的理由,使旁邊的人不但不反對他們離婚,還得參一腳來幫助他們趕緊離婚,以求脫離婚姻的苦海。為甚麼會這樣?或許可以這樣說,整個社會離婚率之會越來越高,就是因為我們的社會越來越欠缺敬虔的宗教信仰,才會這樣。因為敬虔的宗教信仰,會叫人更在意自我感情需要以外的問題。

當摩押女子路得,決定跟著拿俄米回到伯利恆時,也決定委身於她婆婆所信的上帝,在這一個信仰的根基上,她把婚姻的事情放在上帝的心意之中;當波阿斯發現這位來自摩押地的女子,為了保全她夫家的權益來找他時,他看見一個不自私的女子,是一個值得付出的對象,他相信這樣的付出並不是吃虧,而是在上帝給他盡本分的機會。

從路得記的故事中,我們看見人在不同的境遇中,不能失去對上帝心意的堅持,上帝會在祂的時間表中,帶領人經歷他所預備的祝福。


 
作者來自/218.166.12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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