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裡的復活』以弗所書2:1-10
今年二月間,在中國大陸有一個流落在寧波的乞丐變得非常出名,他的穿著被認為很有特色,因此被稱為「犀利哥」,有人把他的照片放在網路上,一下子這位無家可歸的乞丐成為高知名度的人,後來有人幫他回老家,才知道他因為父親和妻子車禍去世,精神受到打擊已經流落街頭當乞丐快十年了。最近台灣也出現一個「犀利哥」,這位犀利哥長相很帥很像明星,卻因為父親過世太過悲傷無法調適過來,失去了原本很好的工作,不但開始流落街頭,而且成了竊盜通緝犯。這兩個「犀利哥」如果不是因為有吸引人的外表,被人注意到了,很可能他們最後病死或餓死在街頭上,也不會有人去關心他們,幫助他們。
我們今天看的經文第一節說:『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在聖經原文中只有前面半句『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後面那句是中文和合本聖經的翻譯者,按照後文的意思額外加上去的。加上這句話並沒有改變保羅的意思,但緩和了我們讀這段聖經時的衝擊感。這種疑問性的衝擊感,就像大陸版的「犀利哥」或台灣版「犀利哥」,給人的第一眼印象一樣,外表這麼「有型」、這麼「犀利」、這麼帥的人,怎麼會是乞丐呢?
如果我們在第一節只讀了前一句『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然後接到第二節,心裡面會立刻產生防衛性的疑問,「我又沒有做過什麼大壞事,怎麼會因為過犯罪惡而死呢?」我們都像「犀利哥」一樣,有一個很有特色的外表,生命中卻有無法面對或克服的問題,導致在人生的路途中沒有方向的到處流浪。
我們從保羅這段話,要思想,一、人為什麼會死在過犯罪惡中;二、在基督裡復活代表什麼意思、三、上帝對我們的心意是什麼。
一、死於過犯罪惡的步驟
v2-3『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戌覂撽M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這兩節聖經把人為什麼會死在過犯罪惡中的原因說得很明白,人不是一開始就會犯罪的,也不是一下子就做出罪大惡極的事來,人會犯錯是有一個漸進的順序或發展過程。這個過程有三個步驟,在這兩節聖經中用兩個介係詞表達出來。我們中文聖經翻譯為「隨從」和「順服」的這兩個地方,在原文是同一個介係詞,意思是「在…之下」,人會犯罪,一開始都是讓自己在會叫人犯罪的因素底下,一個是世界的風俗,另一個是「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可以把這句話解釋為「指使人做壞事的想法」,這些想法開始時還不是出於我們自己的意念,往往是先聽到別人說的,然後就被「帶壞」了,當我們沒有離開對我們具有引誘的環境、拒絕錯誤的引導,被鼓動去試試看時,就會進入第三個階段,保羅說這個叫做『放縱肉體的私慾』,這裡面有一個中文聖經沒有翻譯出來的介係詞,意思是「在裡面」。人按肉體裡面的慾望行事為人,從被外界影響而做壞事,變成自己主動去做。
最近我們開始安排陪讀班學生的家訪,上個禮拜師母和另一位同工去拜訪一個家庭,他們回來說了和家長溝通的內容後,我才恍然大悟,為什麼這個家庭的其中一個孩子,最近的學習態度變得很差,原來是他們家買了電腦,裝了網路,這位家長說自從有電腦和網路以後,孩子開始長時間的上網打電動玩具,脾氣變得很壞,也很不聽話。這個現象其實非常普遍,而且嚴重性常常被忽略。
社會局轉介到陪讀班的孩子,從去年十二月初到現在,來我們這裡有四個月,已經逃家四次,每次都要去派出所報案協尋找回來,其實在他來我們這裡之前,就已經逃家好幾次,被派出所通報到社會局,交給社會局的社工輔導,社會局又把他帶來給我們幫助。為了了解這孩子為什麼逃家,三月和二月那兩次,孩子回來後我要他寫悔過書,把他為什麼不回家,和在外面時去了哪些地方寫出來。我發現這孩子有一個很明顯的共同點,他都是去圖書館用裡面的公用電腦上網打電動玩具,打到忘了時間而不敢回家,就到街頭去遊蕩了。這個孩子最近一次逃家,派出所把他通報給少年警察隊,被當成「少年虞犯」處理了。
過去我就發現陪讀班中家裡沒有電腦和網路的孩子,很喜歡去圖書館,這些孩子都不喜歡看書,我們陪讀班至少有將近兩千本的童書,他們很少主動拿來看,他們去圖書館是去用免費的電腦和網路打電動玩具。
人的本性都是喜歡追求肉體感官上的滿足,但不都是一開始就沉溺下去的,倘若沒有警覺,順著情慾下去,到了無法自拔的地步時,所浪費掉的生命,和死亡沒有兩樣。犯罪之後,也必然要付出相當的代價。
二、「在基督裡復活」代表什麼
面對罪的代價,人在上帝面前能夠做什麼呢?4-5節說:『然而, 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還有第8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托H;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保羅所說的「與基督一同活過來」有兩層的意思,一個是基督第二次降臨時,所有信耶穌而且已經過世的人要復活,在天上與主相會。第二個意思和我們現在還活在世界的人有直接關係。這種關係是因為人自己無法處理犯罪的結果,上帝用耶穌作為代價,讓我們可以不靠自己處理過犯,而是靠著耶穌來面對,甚至勝過犯罪的意念。
在路加福音十八章9-14節,耶穌講了一個比喻,有一位法利賽人和一位稅吏到聖殿中禱告,在這故事中,耶穌並沒有否認法利賽人禱告中所講的,他的行為都符合法律規定了,而那位稅吏在同胞眼中是公認的壞蛋,自己也在禱告中承認。耶穌對這兩個人的祈禱下了這樣的結論:「在上帝眼中的義人是那個稅吏,而不是自認守法的法利賽人。」如果要說基督教信仰和其他信仰最大的差別在哪裡,這個比喻故事已經呈現出來了,真正信上帝的人承認自己實在軟弱,沒有辦法讓自己脫離罪惡的綑綁。但其他信仰不同意這種看法,他們主張人透過修行,也就是自己的努裡,讓自己達到完美的境界。從基督教的觀點來看,人既然已經不完美了,怎麼可能在不完美裡面,讓自己變得完美呢?
「在基督裡復活」代表,我們無法修補犯罪所造成的傷害,也無法避免有意無意的犯罪,卻可以因為接受耶穌來面對犯罪的問題。
三、神的心意
許多人用「勸人為善」來看所有的宗教信仰,認為基督教也是一樣用「勸」的,叫人做好事。如果我們自己也是這麼想的話,那就大錯特錯了,什麼叫做「勸」,「勸」的意思是「如果你做得到最好,但沒有做到也沒關係啦。」這種想法不是上帝的心意,上帝對基督徒的心意是「非行善不可」,行善做好事是基督徒的本分。
6-7節說:『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埵V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10節:『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堻y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 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第七節的原文次序應該是『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就是他在基督耶穌�埵V我們(基督徒)所施的恩慈。』神要人活得好好的給別人看,什麼叫做「活得好好的」?有很多錢就是活得好好的嗎?
自從大陸寧波「犀利哥」的故事被報導出來之後,全世界都跟著發現各式各樣的「犀利哥」。在瑞典有一個靠資源回收生活的人,他每天都在街上收集瓶瓶罐罐賣錢,還在垃圾桶找食物吃,所有看過他的人都以為他是一個流浪漢,當他過世以後,大家才知道這個人除了做資源回收外,最大的興趣就是在圖書館裡面,看免費的書和雜誌研究投資理財,他把賣瓶瓶罐罐賺的錢投資基金和股票賺了大錢。他過世後,別人整理他的遺物時發現,他有很多現金和124條金條,另外加上兩棟房子,所有的價值加起來超過相當新台幣五千萬。也許這個人自己覺得很滿足,但看在別人眼裡,他恐怕不是一個「活得好好」的人。
神要我們被別人看到什麼?祂希望我們很有錢嗎?英國有一個心理學研究發現,人幸福的感覺不是因為自己有多少錢,而是看見自己比周圍的親友更有錢,就會感覺很幸福了,但哪天遇到比自己有錢的人,就馬上變得不快樂起來。人比人永遠會氣死人的,特別在錢財方面。我們有更多的錢財,最好不要被人知道,因為這不是上帝要我們被人知道的事,他要我們被人知道的是『祂在基督耶穌�埵V我們所施的恩慈』,這些恩惠被人知道了,不但不會氣死人,反而會吸引人也想得到。
什麼是上帝的「恩慈」呢?聖經原文的意思是「所需要的」,我們生活中所需要的能夠得到滿足,就是上帝的「恩慈」,上帝的恩慈不會叫人難過,因為有滿足的人,會開始去分享,在別人的缺乏和需要上,看見自己的責任,這就是第十節:『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堻y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 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的意思。
基督已經復活了,每一個基督徒也要在基督裡復活過來,不要自以為剛強而讓自己活在試探中、承認自己的不可靠,在上帝的恩典中做上帝要我們做的善工。願我們每一位是活著的基督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