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堂講台、靈修信息

標題/20080601大安堂主日證道    編號/327    公布時間/Sun Jun 1 18:08:22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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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需要饒恕』約翰福音8:1-11

雖然校園中一直以來就存在著霸凌(強欺弱)的問題,但最近有幾則校園霸凌的事件特別引起注意,因為現在有許多學生都有具有錄影功能的手機,加上網路的傳播功能,只要把錄下來的影片放在網路上,一下子就散播出去了,不管是被欺侮的哀號慘狀,或欺負人的嬉笑聲音,完完全全的呈現在螢幕上。

二○○七年四月七日,有一個名叫阿斯瓦德的伊拉克十七歲少女,原本打算和一個不同族的男孩子私奔,同時改信男朋友的教派,但在行動之前被她的族人發現,她被帶到村子的市集廣場,用傳統的回教懲罰方式,被公開的用石頭活活打死,這個過程有人用手機錄了下來後放到網路上。在影片中人潮洶湧,圍觀的群眾中包括帶著槍的軍人和警察,沒有任何人出面阻止。開始的時候躺在地上的阿斯瓦德被人用腳踢來踢去,她彎著身體用手抱著頭,然後有人開始拿起石頭和磚頭往她身上丟,一塊大磚頭砸在頭部後,阿斯瓦德就不再動了,影片中很清楚看到她頭部的地上,那一攤血跡的範圍越來越大。這影片放到網路上後的兩個多禮拜,有一輛開往阿斯瓦德原本居住村莊的公車,被一群武裝人員攔下來,車上二十三名屬於那個村莊的居民被當場射殺。

這段阿斯瓦德活活被石頭打死的影片到今天為止,還在網路上流傳著。英國廣播公司(BBC)今年四月二日有一則報導,在巴基斯坦西北山區的阿富汗塔利班承認,他們用亂石處死了一對男女,因為他們判定這對男女有通奸行為。根據國際廢除死刑聯盟的估計,在激進的回教政權統治的地區,每一年像阿斯瓦德這樣被石頭打死的人,可能有好幾百個。有一個不知道名字,比阿斯瓦德幸運許多的女人,在將近兩千年以前逃過了被群眾用石頭打死的命運。

按照聖經的記載,這件事發生在住棚節結束後,照理來說,節期結束人群應該要散去離開了,但因為耶穌的緣故,很多人留下來想多聽一些他的教訓,這個情況讓猶太人的宗教領袖很不高興。他們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捉拿的婦人來到耶穌面前,他們把這行淫的婦人帶到耶穌面前去試探耶穌,他們要看他會怎樣處理這行淫的婦人。如果耶穌放過她,他就是沒有按聖經的話,那麼耶穌就不配做一個教師,耶穌的所講的話失去權柄,群眾當場就會散去。但如果耶穌說可以把她打死,雖然是按照聖經的律法行,耶穌就是犯了殺人罪(或教唆殺人的罪),就要面對羅馬法律的審判。在羅馬法律之下,猶太人沒有權柄處決犯人,只有羅馬政府所派的巡撫可以做出生死的判決。

這婦人其實是個犧牲品,很可能這婦人是一個妓女,否則這些猶太人怎麼可以隨著他們的需要,馬上可以找到這樣的一個女人,利用來作為攻擊耶穌的工具?即或她不是妓女,這個婦人當時站在那裡無話可說,因她所犯的淫亂罪已經被證實了。

在耶穌的時代,猶太人處理犯淫亂罪的人,就像今天激進的回教宗派一樣,可以在得到證實之後,立刻用石頭打死,這不但是舊約律法明文規定的,也是猶太拉比認定的三大死罪之一(另兩個是背道和謀殺)。按照利未記二十章十節,犯姦淫的人必須處死,根據申命記十七章4-7節,只要有兩三個人作證,就可以當場處置。這些文士及法利賽人如果按照他們口中所說的,要遵守舊約律法的規定,就應該當場將個犯淫亂罪婦人用石頭打死,並且由證人先丟出第一塊石頭(申命記17:4-7)。

不管是猶太人的傳統,或羅馬帝國的律法,耶穌可以完全置身事外,掉頭就走,大不了離開猶太人公審那個行淫婦人的地方,帶著聽他教訓的群眾到別處去繼續講道。耶穌為何不離開,反而彎下腰去在地上畫字?他似乎在等什麼,等證人跳出來直接指控那個婦人嗎?還是等著讓時間過去,群眾感覺無趣而自動散去?

當耶穌彎著腰在地上畫字時,沒有人對那個婦人拳打腳踢,也沒有人把和那個婦人一起行淫的男人帶來,反而不斷的逼問耶穌,要耶穌表態如何處置那個婦人。在群情沸騰中,耶穌站起來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這個回應出乎猶太人的意料,他們最想聽到的至少是:「你們中間誰能證明這個女人有罪,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這種說法完全合舊約律法的條文,但這樣說就讓群眾可以用耶穌教唆人動私刑的藉口,找羅馬政府來抓耶穌。

耶穌的一句話,把所有人的注意力,從那個婦人身上轉到他們每一個人自己身上,耶穌繼續彎下腰在地上寫字。聖經說:『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離開)了。』沒有人否認自己也是罪人。這裡特別說「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在新譯本聖經翻譯為「從年老的開始,一個一個的」。可見年紀越大的人,越快知道這個事件不可能如他們所願,耶穌陷入他們的詭計中。有一種解釋說,年紀越大的人,做錯的事累積得越多,比年輕人更快知道自己是一個罪人,所以他們先離開了。不管怎樣,那天沒有人敢拿起石頭來,往那個婦人身上丟。耶穌並沒有為那個婦人脫罪,而是讓所有的人,看見自己也是一個罪人。

人如果沒有看見自己也是罪人,發現有人犯錯的時候,會有非常強烈的反應。大衛王犯了姦淫罪,沒有人敢當面對他講出來,大衛自己還設計成為了照顧戰死軍人遺孀的情境,實際上是佔了別人的妻子,還把人給害死了。先知拿單來見大衛,不能直接指責大衛,就說一個故事。有一個有錢人自己有很多牛群、羊群,這個有錢人的鄰居是一個窮人,只養了一隻小小的母羊羔,他很疼愛這隻小母羊,他怎樣照顧自己的女兒,就照樣照顧這隻小母羊。一天,有錢人的朋友來拜訪,有錢人要表達熱情的招待,卻捨不得殺自己的羊來請客人,他卻殺了他鄰居唯一的小母羊來請客。當大衛聽先知拿單說到這裡的時候,血壓一下子就升高起來,非常憤怒的站起來說:「那個人該死」,先知說:『你就是那人。』大衛聽完了先知傳達完上帝的話以後,當場就悔改了。後來寫了詩篇五十一篇,表達他的痛悔。

保羅引用詩篇十四篇1-3節,在羅馬書三章十節說:『沒有一個義人,連一個也沒有。』使徒行傳十三章記載保羅在比西底安提阿的會堂中講道,他說大衛是一個合神心意的人(13節),保羅的教導並沒有矛盾,因為合神心意的人不需要是義人,沒有一個人在上帝面前可以被稱為義,任何人到上帝面前的時候,只會讓自己的罪顯得更清楚,沒有人可以說自己是沒犯過罪的,如果不是上帝透過耶穌的血,把人的污穢洗掉,所有的人都該像那個行淫時被抓到耶穌面前的婦人一樣,該公開的被石頭打死。

耶穌知道不單單那一個婦人需要赦免,所有在場旁觀的人,不管有沒有指控那個婦人,每一個人也都需要相同的赦免,這種赦免是公開又不能說穿的。耶穌第二次彎下腰在地上畫字,他讓所有察覺自己也是罪人的人,可以在維護自己尊嚴的情況下趕緊離開。

「罪」是古今中外最大的問題,人還不知道自己的罪被人知道的時候,還可以抬頭挺胸的走路,一旦暗昧的事情被公開了,頭就低下去了,能躲就躲,非常害怕被人看見,「罪」會叫人站立不住,更會讓人軟弱無力。我們在電視上看到那些被警察抓到的歹徒,在攝影鏡頭面前,不是把帽子壓得低低的,就是用衣服把頭蓋起來,讓警察拉著他們走路。我們在聖經中看到的這個婦人,為什麼不為自己爭辯,完全不反抗的,乖乖的站在那裡任人處置?因為「罪」會叫人失去力量。

人是按著神的形象造的,但犯罪卻叫人虧缺了神的榮耀,罪的問題如何解決呢?人有可能像耶穌所說的:『不要再犯罪了』嗎?人做得到嗎?

面對律法,人陷在一個很難脫身的困境中,就是人很難達到律法的要求,有人把無法遵行律法的原因說是因為「歷史共業」,也有人想盡辦法要修改法律來躲避犯罪。世界上的法律常常會修改來修改去的,上帝為什麼也不把聖經中的律法改一下,讓人比較好遵守,這樣將來上天堂的人可能會多一些。耶穌說:『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 5:18)

律法是什麼?是為了定人有罪,好懲罰人嗎?保羅在羅馬書3:20說:『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律法最大的目的並不是要定人的有罪,而是要叫人知道自己只不過是一個罪人。當我們看見一個罪行被發現的人時,我們會如何反應?會像大衛王聽到先知拿單講故事時一樣,血壓升高大發雷霆嗎?還是像去年四月七日,圍在伊拉克少女阿斯瓦德旁邊的群眾,等著看一塊塊石頭往她身上砸下去?

當那些原本等著看戲的群眾都離開後,耶穌問那個行淫被抓的婦人說:『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她說:「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我也不定你的罪。」這句話是我們每一個人所期待聽到的,不過更重要的是後面那句話:『從此不要再犯罪了。』我們需要這句話隨時在自己心裡,常常對自己說:『不要再犯罪了。』看到別人犯錯時,卻能夠對他說:「我也不定你的罪。」這是耶穌要我們做的。

別人需要我們的饒恕,我們也一樣需要別人的饒恕,更需要上帝的赦免。


 
作者來自/218.166.214.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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