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宣道會台灣地區聯會通用福音要旨問答

13、浸禮

 
  1. 教會有甚麼禮儀呢?
    答:有兩個禮,就是洗禮,和聖餐。(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9節,路加福音二十二章19至20節,使徒行傳二章41至42篇)

  2. 洗禮是甚麼呢?
    答:用水施行的聖禮,表示認信基督。(使徒行傳二章41節,八章36至三38節,十章47至48節)

  3. 洗禮意義是甚麼呢?
    答:是表明我與耶穌同死,同埋,同復活。(羅馬書六章3至4節,加拉太書三章27節,歌羅西書二章12節)

  4. 單接受洗禮有益處嗎?
    答:若不先悔改相信耶穌,接受洗沒益處。(使徒行傳二章38節,羅馬書十章9至節。馬太福音三章5至12節)

  5. 心裡雖然相信耶穌,而身體不受洗可以不可以?
    答:耶穌吩咐祂的門徒,奉祂的名施洗,又說,信而受洗的,必要得救。若我想做祂門徒,切要遵守祂的命令。(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9節,馬可福音十六章16節,約翰福音十四章2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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