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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 宗旨:
- 本部為聯會執行委員會之功能事工部,為關懷傳道人之福利事宜而設置。
- 第二條 職掌:
- 負責福利基金之管理事宜。
- 加強各教會繳納福利基金增額。
- 核算勞保收支實況。
- 關懷、輔導各教會落實各項傳道人福利事宜。
- 第三條 組織:
- 本部設委員五名,部長由聯會主席自執行員中派任,其餘委員由部長自年會代表中延聘擔任。任期一年。
- 第四條 職務:
- 除部長為委母會召集人外,部長得經委員會議中遴選專任會計乙名,協助基金會計帳目登錄。
- 第五條 會期:
- 本部為聯會常設機構,必要時部長得召開委員會議。
- 第六條 經費:
- 本部經收支以福利基金之收支為主。
- 基金會計帳目,得由聯會財務資源部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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