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聯會組織:青年事工部組織條例
 

 
  • 第一條 宗旨:
    本部的聯會執行委員會之功能事工部,為輔助各教會青年工發展而設置。
  • 第二條 執掌:
    1. 研究、管撓聯會性青年事工。
    2. 輔導各教會青年事工之發展。
    3. 促進各教會青年聖樂佈事工。
    4. 強化各教會青年團契之聯誼。
  • 第三條 組織:
    本部設諮商委員會乙名(由西差會指派常任委員)委員五名,部長由聯會主席自執行委員中派任,其餘委員由部長自年會代表及各教會青年團契主席中延聘擔任。任期一年。
  • 第四條 職務:
    部長得依事工需要分設若干事工組,推展事工;各組負責同工由委員擔任之。
  • 第五條 會期:
    本部會議每年四次,必要時部長得召開臨時會。
  • 第六條 經費:
    本部經費以聯會事工經常費中支付外,得另行酌收營會費,教會配合款及青年團契負擔金,辦法細則則行文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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